五沟镇停车场服务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合理价格竞争法<方法二>(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五沟镇停车场服务用房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濉溪县五沟镇集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濉发改政务【2021】215号;
1.4招标人:濉溪县五沟镇人民政府;
1.5项目业主:濉溪县五沟镇人民政府;
1.6 资 金 来 源 :财政资金;
1.7 项 目 出 资 比 例 :100% ;
1.8 招 标 方 式 :公 开 招 标 ;
1.9 评标办法:合理价格竞争法<方法二>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五沟镇停车场服务用房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皖F2023060;
2.3标段划分:共分 1个标段 ;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F2023060;
2.5建设地点:淮北市濉溪县五沟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五沟镇集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服务用房,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5538.7平方米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11445753.36元 ;
2.8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
2.11其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
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财务要求:/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 他 要 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6月6日10时30分至2023年6月26日9 时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办事指南栏目。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电话(非项目咨询):
0561-319973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6日9 时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 日9 时00 分。
6.2 开标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濉溪县闸河路建投控股集团大
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3招标人
招 标 人濉溪县五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濉溪县五沟镇人民政府
邮 编 :235000
联 系 人 :秦主任
电 话 :13855886925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濉河花园三期41栋
邮 编 :235100
联系人 :赵工
电 话 :15256111266
8.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
电 话:0561-6079930
9.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网”交易服务—— 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 新点技术热线 4009980000)。
9.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本项目采用未加密的电子标书文件作为加密电子标书解密不成功的补救,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标书电子光盘一份
(与加密的电子标书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相关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加密电子标书和未加密电子标书均无法被系统导入,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9.3、 本 项 目 招 标 的 补 遗 、答 疑 等 内 容 将 在 淮 北 市 公 共 资 源交 易 中 心 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0.1、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人民币
10.2、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þ银行转账þ银行汇款þ网银
第二类:þ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þ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开户名: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濉溪县徽商银行
账 户:225008711141000002002994
开户名: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行濉溪支行
账 户:6232811670000008575
开户名: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濉溪农商银行濉溪支行
账 户:20010039147166600016651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