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补充招标文件02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06 |
|
详细内容:
|
浙江省岱山县美丽渔港(渔港经济区)-高亭中心渔港扩建工程(浪激渚段)船舶水污染物数字化治理物联智能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遗书02一、招标文件修改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条“履约及付款方式”内容修改如下:“(1)第一次付款:在供应商完成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提供到场证明后,3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0%;(2)第二次付款:在供应商完成智能硬件生产,运抵现场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0%;(3)第三次付款:在供应商完成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后,3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15%,剩余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4)第四次付款:取得业主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3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款项。”二、招标文件答疑问题1:本项目是否适用缺陷责任期?回复:适用。问题2:招标文件中提到的业主是指采购方还是另有所指?回复:业主特指建设单位。问题3:招标文件中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回复: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时间为 12个月。招标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日 期:2023年6月5日
|
| 物资信息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成套污(废)水处理设备 1200m3/d | 海洋云仓系统 | 1 | 套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