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工程技术研究院2023年VHSD水平井封堵扩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工程技术研究院2023年VHSD水平井封堵扩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3-06-06 |
|
详细内容:
|
2023年VHSD水平井封堵扩容技术服务
2023年VHSD水平井封堵扩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3-XJK11-FW036-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1.1项目名称:2023年VHSD水平井封堵扩容技术服务 1.2项目概况:新疆风城油田稠油VHSD区域窜扰关系复杂,直井-水平井注采对应关系不明确,需通过封堵、扩容等措施,提高蒸汽波及效率,改善注采对应及水平段动用程度。需对满足技术要求的VHSD水平井封堵扩容技术服务进行招标。 1.3预算金额200万元(不含税)。 1.4项目进展情况: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5项目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1.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进行VHSD水平井封堵扩容现场施工作业,暂定10口井,总价预计200万元(不含税)。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编制VHSD水平井封堵扩容现场施工方案(包含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架构、岗位职责、技术服务流程、风险防范等); (2)组织现场施工的相关设备设施: ①管汇及地面工艺流程:满足VHSD水平井封堵扩容现场作业工艺要求的注入地面管汇流程。管汇流程简单、规范、符合安全要求。耐压等级:≥10MPa;耐温等级:-30℃至100℃; ②泵注设备:700型泵车1辆,设备排量在5.3~58.8m3/h范围内可调; ③罐车:3辆,容量≥30m3; ④吊车:2辆,吊装能力≥20t; ⑤值班车:2辆,每日使用时长≤10h; ⑥按要求进行配液,配液设备容量≥40m3; ⑦封堵材料(聚合物凝胶):具有中石油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和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实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VHSD水平井封堵扩容封堵材料要求:采用原井管柱进行施工,封堵材料需要达到一定强度和耐温能力,承压能力≥5MPa,耐温达到90℃以上。 (3)提供VHSD封堵扩容施工总结(包含油井基础资料、井内管柱结构、施工流程及参数、施工曲线等)。 (4)平均单井堵剂用量180方(包含前置段塞30方,主体段塞100方,封口段塞50方),技术人员数≥5人,高压管线、管汇1套,数据采集系统1套。 服务地点:新疆油田公司所属区域。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标段(标包)划分: 否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有效投标人关系将用天眼查现场查询。 3.财务要求:2020-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还没出来的,审计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封堵扩容技术服务相关业绩证明。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5.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5.6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新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6.安全质量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未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提供近三年业绩证明中如实说明以上内容,并提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未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的承诺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且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 6月7 日 8 时 00 分至2023年 6月 1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 年 6月 20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标段提交 /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 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3 年 6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6.2开标地点及地址: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开标平台: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胜利路87号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史玉 电 话:0990-6884934 向红 电 话:17796419531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李潇 电 话:0990-6265215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10885167、13810277141、18201091419。 8.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