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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氏小苑西路船厅、大厅、第三进住宅及厢房修缮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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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汪氏小苑西路船厅、大厅、第三进住宅及厢房修缮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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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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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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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氏小苑西路船厅、大厅、第三进住宅及厢房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氏小苑西路船厅、大厅、第三进住宅及厢房修缮工程已由江苏省文物局以苏文物保[2022]1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公房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拔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汪氏小苑西路船厅、大厅、第三进住宅及厢房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地宫第14号。
2.1.2建设规模:汪氏小苑西路船厅、大厅、第三进住宅及厢房修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施工。
2.1.3合同估算价:104.01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 7 月 10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11月 6 日。(暂定)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2、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1和2两个条件同时满足。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有效的《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2不属于《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7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2021年6月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 年6月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6月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 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房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广陵路190号
地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
邮编:225000
邮编:225600
联系人:钱蕾
联系人:赵彦利
电话:0514-87900827
电话:0514-83882988、1377351305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844088707@
十、备注
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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