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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价公告
1、本次采购为朝阳钢铁2023年6月份生产用铁精矿-朝阳(66%),供货期2023年6月10日-6月16日。
2、本次报价为干基不含税、含运费等一切费用到达朝阳钢铁有限公司指定地点现汇单价,船用货物以汽车倒运到货时间为准。送货车辆必须按照朝阳钢铁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取样、计量、卸货等操作,对违规操作的送货车辆产生的一切损失由送货方承担。若运输方式为汽运,合同截止时间为货物到厂时间;若运输方式为铁运,合同截止时间为货物发出时间。 并以朝阳钢铁厂内计量数据为准。铁路运输时,回皮方式采用“识别定皮”的计量方式。
3、各投标方需按采购技术条件中铁精矿一级标准对应的指标进行报价。供货数量最大不超过合同数量的10%,若供货量超出合同最大允许值,超出10%部分不结算。供应商中标后需按中标总金额的2%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后全额退还。若合同期内供货数量低于合同数量的100%时,则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供货量考核:(1)供应商一年内累计三次未达到最低供货量,暂停三个月参标资格责令其整改;(2)同一整改期内原则上只有一家供应商进行整改,若出现两家及以上需整改时,整改期顺延。
5、质量标准:详见附件《朝阳钢铁铁精矿采购技术条件》一级标准。
6、质量考核制度:详见标书文件。
7、付款条件:挂账月当月现汇付款(每月付款次数不超过3次)。
8、本次采购要求竞价方满足竞价文件所有实质性条款,不接受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
9、采购数量为计划量,供应商同意调整供货数量。合同有效期过后,未执行部分自行废止,不再执行。
10、本次竞价不收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11、竞价有效期:竞价文件截止日期起60个有效工作日。
12、本次采购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并可在开标后24小时内,进入开标室查询报价情况,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它未尽事宜,依据采购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其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通用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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