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X130磨兴路(S315郑卢线至中高村段)改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农村公路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宁县X130磨兴路(S315郑卢线至中高村段)改建工程
2.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103号
3.资金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招标控制价:12527962.22元;
4.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宁县X130磨兴路(S315郑卢线至中高村段)改建工程,本次改建工程维持老路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路面宽度均与老路保持一致,路基宽8.0-9.5米,路面宽6.5-9.5米不等,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两车道,建设里程10.863公里,项目建设均为老路占地;
5.工程地点:洛宁县
6.工期: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具有交通或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告发布之日起无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须具有交通或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须附技术职称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C证);(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自2022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4信誉要求:
(1)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以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 D 级(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河南)”网站(
2.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7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宁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农村公路所
地 址:洛宁县长虹北路121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6237673
代理机构:河南鼎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正大国际小区6栋1015、1016室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668088
监管部门: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202
2023年06月06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