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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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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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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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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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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项目招 标 公 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名称: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8883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内容及需求:1.招标内容:产品名称使用公司计量单位计划供货量报价方式送货备注活性炭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吨80广州、汕尾两地分别报价按现场需求分批送货禁止供应任何回收、再生、重复利用类活性炭产品汕尾市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吨8年度计划采购总量吨88注:年度计划采购总量只是参考数量,实际采购数量按采购期限内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供应,中标人与两家公司分别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期内中标价格不做调整,其他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2.最高限价:642,400.00元(含税),其中两地每吨单价均不高于7,300.00元(含税)。(注: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应至少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运输到招标人指定供货交付地点)、燃料费、司机人员工资、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质保期保障等)等的全部费用。投标人需紧急供货、运输、批量供货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3.工期(交货期)、供货数量要求:(1)每批次在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供货的,需在12小时内送达,如不能在约定时间交货到厂,则承担逾期交货相关责任。(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中标人应当常备充足的货物,保证招标人无论每批要求供货的数量多少,均可以随时满足供货需求。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光明村石牙路1号和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陆丰星都经济开发区湖陂农场雄鸡尾(每个交货地点的交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五、合格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2.投标人应是活性炭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活性炭制造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等有效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承诺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4)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七、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17:30时止2.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83546177、1802507368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1025邮箱:gmetb2@招标人: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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