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3-C3-990514-GXZJ
项目名称: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NZC2023-C3-990514-GXZJ
2.项目名称: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51000.00元(1分标1074400.00元;2分标6766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1751000.00元(1分标1074400.00元;2分标676600.00元)
6.采购需求:
| 分标序号
| 分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分标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服务项目1分标
| 632
| 项
| 107.44
| 对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情况进行监测,明确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指标为水温、pH(无量纲)、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总氮五项,共抽测632套设施,每套设施测两次,年内共监测1264次。
| 107.44
| |
| 2
| 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性监测服务项目2分标
| 398
| 项
| 67.66
| 对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情况进行监测,明确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指标为水温、pH(无量纲)、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总氮五项,共抽测398套设施,每套设施测两次,年内共监测796次。
| 67.66
| |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R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9日13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6月19日13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1)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6月19日13时00分后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3.网上查询地址
(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3号
项目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0771-5757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6号交通厅四区8栋1802号
联系电话:0771-5717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0771-5717533
附件: 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登陆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
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至2023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3号
联系方式:黄科长,0771-5757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6号交通厅四区8栋1802号
联系方式:陆工,0771-5717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 0771-5717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