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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坡镇农村公路村道管养项目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其他道路运输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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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龙华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6日 19:1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6月19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
| 预算金额 | ¥77.89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龙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705072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冼夫人大道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先生0898-326902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中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D51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龙工0898-68705072 |
项目概况
新坡镇农村公路村道管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D51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Y2023-038
项目名称:新坡镇农村公路村道管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8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8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2)项目建设内容:对新坡镇农村道路两侧苗木植被进行管理和养护,列入省库里程172.706公里,管养费用69.08万元;未列入省库里程44.069公里,管养费用8.81万元;共计管养总里程216.775公里,管养费用77.89万元。(3)质量要求:合格。(4)招标范围:对新坡镇农村道路两侧苗木植被进行管理和养护(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管养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则无需提供。以上均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以及2023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3.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D516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持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冼夫人大道19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0898-32690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中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D516
联系方式:龙工0898-6870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工
电 话: 0898-6870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