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8272023000019
二、项目名称:宝兴县大溪乡黄柏现代林业园区规划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四川比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附101号 | 385,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比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宝兴县大溪乡黄柏现代林业园区规划 | 宝兴县大溪乡黄柏现代林业园区规划编制范围为大溪乡全域,涉及烟溪口村、罗家坝村、曹家村
3个村。
|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宝兴县大溪乡黄柏现代林业园区规划
1.技术要求:
1.1规划范围
宝兴县大溪乡黄柏现代林业园区规划编制范围为大溪乡全域,涉及烟溪口村、罗家坝村、曹家村3个村。
1.2规划内容
依据国家、四川省相关政策要求,对标《四川省现代林(草)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包括以下内容:背景分析、对标研判、战略布局、全篇规划、投资效益、保障措施。
1.3技术成果内容
此次宝兴县大溪乡黄柏现代林业园区规划的成果包括如下内容:最终成果提供5套纸质文本和1套电子文档。
2.商务要求:
2.1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90天内提交规划文本(纸质版及电子档)送审稿;送审稿反馈意见后15天内提交规划文本(纸质版及电子档)最终成果。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提交初步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后5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验收后5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备注:支付每笔费用前,成交供应商需要向采购人开具等额、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或延迟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4售后服务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需要调整合同限定的规划内容时,供应商必须全力支持;涉及需要调整超出合同限定的规划内容时,供应商无责任调整。
2.5验收:
(1)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邀请专家进行收。
2.6报价要求:报价应是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的最终报价,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食宿费、专家技术咨询费(若有)、资料费、成果费、税费、知识产权费(若有)、招标代理费等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每个地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2.7其他要求:
2.7.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7.2对本项目的最终成果文件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私自透露相关资料信息,若因泄露导致产生一些列的不良影响,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采购需求编制要求
1.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2.采购需求应当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
3.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
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1)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邀请专家进行收。
| 385,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淼
、
钟芳明(采购人代表)
、
潘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人民币6000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监管部门:宝兴县财政局;地址:宝兴县穆坪镇兴盛街1号2-11室;监督电话:0835-682158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宝兴县大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
宝兴县大溪乡罗家坝村二组
联系方式:
0835-684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
联系方式:
028-83197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位管理员
电话:
028-83197870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8日
相关附件:
宝兴县大溪乡黄柏现代林业园区规划-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比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pdf
评审报告-宝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