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长春环线高速二期SG01标段GQ02项目经理部物资采
(护栏)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3.75-1-护栏(长春项目)
1.招标条件
中交三公局长春环线高速二期SG01标段GQ02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护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三公局长春环线高速二期SG01标段GQ02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是《吉林省省级公路网规划(2014-2030)》省高网“两射一环八联络”中环线(S96),拟建项目位于长春市中心的外围,以长春市区为圆点,半径大概在五六十公里的东北侧及东南侧。农安至九台段起点接珲乌高速公路,经农安、德惠、九台,与在建的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九台至双阳段起点相接;本项目所属的二工区路线起点K29+460,经东边岗、马家,在岫岩窝堡下穿长余高速,设岫岩枢纽互通,之后下穿哈大高铁,在杨八郎南侧设德惠西互通和德惠连接线,之后经三湾子上跨京哈铁路,在于家窝堡与国道G102交叉,设德惠南互通,经朝阳堡,在靠山屯南与省道 S001交叉,设布海互通,之后进入饮马河水田区(三工区),二工区路线终点K59+800,主线全长30.3km,德惠连接线路线长5.549km,建设工期863天,约14.16亿元。
2.2招标内容
护栏(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于2023年6月8日16:00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6月8日16:00时至2023年 6月1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500元。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长春项目护栏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3056200434@),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尽量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 )。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6022401800257425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8日16:00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 10000 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6月28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长春项目护栏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SG01标段GQ02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惠市支行
帐 号:922005010052138889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 1
| 波形梁护栏(含安装)
| SB级
| 米
| 756
|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施工现场
| 项目指定人员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 至工程竣工结束
|
| 2
| 金属梁柱式护栏(含安装)
| SA级四横梁
| 米
| 7496
|
| 3
| 金属梁柱式护栏(含安装)
| SS级四横梁
| 米
| 3772
|
| 4
| 金属梁柱式护栏(含安装)
| SB级三横梁
| 米
| 3714
|
备注:1.上表中护栏的综合含税单价包含材料费和安装费,材料费为乙方将护栏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含税到场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安装前试验检测费、包装费、厂内或现场涂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卸车费、二次倒运费(若有)、服务费、运杂费、利润、税费等相关费用,运杂费指乙方将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 护栏安装费为现场安装的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施工的人工费、耗材费、辅助设备费、小型机具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的相关费。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 日至本月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70 %;剩余27 %在60 个工作日内,以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 %作为保修(质)金,按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待项目完工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或者缺陷修复的可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13%)及安装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交三公局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SG01标段GQ02工区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66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电子邮箱:3056200434@(张先生,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张长平联系电话:010-56087247
项目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17723430161
电子邮箱:342949666@(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