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市校园绿化改造工程已由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晋市审管批[2023]1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晋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晋城市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RC2023G010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凤台中学、矿区中学、实验中学、爱物学校、凤鸣中学、实验小学校园内。
2.3建设规模:凤台中学、矿区中学、实验中学、爱物学校、凤鸣中学、实验小学的原有设施拆除、部分绿化移植、新建工程、重新绿化等。
2.4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及范围:
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总投资额:约1224.85万元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如是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所在单位须为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或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或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指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4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须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如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3日的任意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4.2 获取方法: 投标人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4.3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需使用“电子招标文件阅读器打开,如需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具箱(20230220)最新版6.5.0(投标人使用)”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加密成功之后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5.2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未按指定方法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3593349203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女士
电 话:0356-2130506、13835681086
地 址:晋城市文昌东街隆泰办公楼507室
发 布 时 间: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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