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1/19-ZB-00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宁夏曹洼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一二期99MW、五六七八期2X99MW风电项目EPC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曹洼乡
2.2.项目规模:99MW、2x99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7 月 15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25 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1/19-ZB-00201
| 一二期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限于:现有风电场66台风机、箱变及集电线路等配套设施及基础(含风机基础环)保护性拆除、保管及临时占地手续办理,拆除设备基础清运及弃场手续办理;拟新建20台风机、箱变及集电线路等配套设施建筑安装及调试;除甲供设备(风电机组、塔筒、箱变)外全部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保管;建筑、安装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质检验收、消防验收、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1000
|
CHDTDZ031/19-ZB-00202
| 五六及七八期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限于:现有风电场132台风机、箱变及集电线路等配套设施及基础(含风机基础环)保护性拆除、保管及临时占地手续办理,拆除设备基础清运及弃场手续办理;拟新建40台风机、箱变及集电线路等配套设施建筑安装及调试;除甲供设备(风电机组、塔筒、箱变)外全部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保管;建筑、安装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质检验收、消防验收、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1000
|
说明:两个标段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单位可对两个标段分别投标,但是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具体办法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期EPC总承包】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参与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 标 人 不 得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6.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投标截止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风力发电、新能源发电)及以上设计资质。
8.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2项及以上(单项容量99MW及以上)已完工的风电项目EPC总承包类似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②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投标人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不少于2个(含2个)49.5MW规模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其中必须有1项为风电项目)EPC工程的项目经理工作业绩(应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或证明其内容真实性的关联性文件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近一年连续十二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10.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六及七八期EPC总承包】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参与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 标 人 不 得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6.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投标截止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风力发电、新能源发电)及以上设计资质。
8.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2项及以上(单项容量99MW及以上)已完工的风电项目EPC总承包类似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②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投标人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不少于2个(含2个)99MW规模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其中必须有1项为风电项目)EPC工程的项目经理工作业绩(应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或证明其内容真实性的关联性文件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近一年连续十二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10.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08 14:49到2023-06-15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7-03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3-07-03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右下角→按照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
| 柏月梅
| 0951-3897045
|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右下角→按照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
| 柏月梅
| 0951-3897045
|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西湖街55号
联 系 人:高立
电 话:0951-3897689
电子邮件:286962311@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曹琦
电 话:010-83565821
电子邮件:cao-qi@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10-62228787-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