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闽侯县竹岐中学采购课桌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福建省文联斜对面)3楼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CZZB-TP-2023010
项目名称:闽侯县竹岐中学采购课桌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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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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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采购课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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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
否
| 工业
| 393000
| 393000
| 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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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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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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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优化政府采购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至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福建省文联斜对面)3楼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
方式:(1)现场购买:直接需将公告“附件1”提交至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2)异地购买谈判文件:需将公告“附件1”发送至我司邮箱,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发送邮件至本招标代理公司后致电我司财务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591-22856637,邮箱:281564501@。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福建省文联斜对面)3楼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竹岐中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竹岐街71号
联系方式:陈伟 0591-22991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福建省文联斜对面)3楼
联系方式:陈仕枝、黄俏芳 0591-83738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仕枝、黄俏芳
电 话: 0591-83738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