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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靖江市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厂重金属处理单元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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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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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21886000012001001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厂重金属处理单元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896.0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施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设备单位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设备单位(即负责设备的单位)人员,并在设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4)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①■自2021年6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2年6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2023年3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备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年3月-2023年5月,并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备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具体方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地址:
靖江市新港大道99号
地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28号浦江大楼51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53981849@
联系人:
沈工
联系人:
张丽玲
电话:
0523-89109266
电话:
15152640175
附件:招标文件-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厂重金属处理单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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