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校区消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0-04A-2023-D-E11300
项目名称: 佛山校区消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0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备注 |
佛山校区消防系统维保采购 | 1项 | 22.04,其中维保费用8.44,维修费用13.6。 | 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学海路1号) | 2023年7月20日至2025年7月19日 | 无 |
说明:
1.采购具体需求清单及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预算及报价费用包括图书馆(2.1万平方米、同心楼(2万平方米)、有为书院(9栋、22栋)(1.8万平方米)、人才周转房(55栋、56栋、57栋、58栋、59栋、60栋、61栋、62栋)(1.56万平方米),共12栋建筑智能消防设施2年维保费用8.44万元和2年13.6万元维修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含税费用。维保费用按中标价每年支付50%,维修费按项目实际结算,单价不超过中标价。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20日至2025年7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平台备案,且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投标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 style="font-size:16px;height:150%;font-family: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