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2)财库[2014]68号文;(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规划师证书,本单位注册;(4)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5)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6月10日10点00分到 2023年06月16日19点0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磋商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0点30分
3、磋商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须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常州街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169号
联系方式: 15886924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鸿安智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乌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802室
联系方式: 13999805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颜丹丹
电话: 1588692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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