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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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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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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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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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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D【采】2023-045A
项目名称: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 2022〕275 号)文件;(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0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54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生产登记证》;(4)供应商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0日 至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及投标人特点资格 要求扫描件发送至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nxhdzb@@,发送成功后供应商自 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报名回执单请各供应商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秀水街
联系方式:刘丽娜:0955-7074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 461 号
联系方式:宋泽宁:19995269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娜
电 话: 0955-707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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