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巨野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BOT项目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23SLSL10Z1026001 2023-06-05
高新区巨野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BOT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新区巨野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经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济高审服字[2023]32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监督人为济南高新区发展保障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BOT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济南高新区两河片区大正路以西,西巨野河以东,巨野河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以南,用地规模约2.07 公顷,总建筑面积1960 平方米,二期设计规模为2万m³/d,其中深度处理、污泥处理和除臭单元本着近远期统筹考虑的原则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1 栋、转盘滤池、消毒计量及回用水单元1 栋、磁混凝沉淀池1 栋、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1 栋、污泥脱水机房(含调节池)1 栋、综合加药间1 栋、危废暂存间及机修间 1 栋,配套实施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O 反应池及污泥回流泵房、沉淀池、污泥浓缩池、除臭生物滤池等设施,同步进行厂区道路、围墙、管线敷设、绿化等室外工程。建设内容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10168.72万元。
2.2运营方式:高新区巨野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运作。
2.3项目周期:本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29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整个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特许经营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政府方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单位;
3.2投标人须应当同时具有(1)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处理总规模不低于1.6万立方米/天的运营管理业绩。
3.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处理总规模不低于1.6万立方米/天的施工业绩。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6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运营管理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及本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须提供不低于3050.61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和不低于7118.10万元可用于本项目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融资意向书。
3.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tyle="color: rgb(0, 0, 0); letter-spacing: 0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font-weight: normal;" yes";="" 1.0000pt;"="">査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其他要求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style="color: rgb(0, 0, 0); letter-spacing: 0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font-weight: normal;" yes";="" 1.0000pt;"="">)注册登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注册登记),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网上登记完成后将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和回执发送至指定邮箱ggjnzbb@(邮件主题:投标单位单位全称+项目名称);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运营管理业绩合同、施工业绩合同;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
(6)银行存款证明和用于本项目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融资意向书;
(7)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9)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0)投标人信息一览表(包括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提交的申请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2、关于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优先下载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营业执照,并将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上传至企业中,注册方法参照《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领域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网址: style="color: rgb(0, 0, 0); letter-spacing: 0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yes";="" 1.0000pt;"="">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执行济南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规定,请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或更新CA证书,CA办理及技术支持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到济南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style="color: rgb(0, 0, 0); letter-spacing: 0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font-weight: normal;" yes";="" 1.0000pt;"="">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1-68975326
招标代理单位: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高新区海信贤文中心2号楼23层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31-88816265/1825418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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