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伊春市第三人才公寓修缮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伊春市第三人才公寓修缮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6-12
详细内容:
管理员 更新日期:2023-06-09

伊春市第三人才公寓修缮项目

招标编号:FJSG0800G230609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伊机管函〔2023〕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金为市级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德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市第三人才公寓修缮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伊美区;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7108.87 ㎡,局部结构加固、室内整体修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73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2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18255096.75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无其它在建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03月-2023年05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证明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2 人、安全员 2人,标准员 1 人(可兼任),材料员 1 人(可兼任),机械员 1 人(可兼任),劳务员 1 人(可兼任),资料员 1 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注: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将在定标前及公示期内核实预中标人信誉,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3.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将在定标前及公示期内核实预中标人信誉,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投标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3.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将在定标前及公示期内核实预中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投标人存在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有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的情形,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06月09日23时00分至2023年06月14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在线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30日09时30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30日09时30时

7.3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 其他

10.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10.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hljtbx。电子投标工具参照“”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4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联 系 人:刘绍博

举报电话:0458-6119067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电话:0458-6119196

招 标 人:伊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伊春市伊春区兴安街3号

联 系 人:焦立彬

电 话:138458101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德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前进办三星.金色港湾B栋第2号门市

联 系 人:李宝山

电 话:1764559229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主办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联系电话:0458-3870305技术支持: 电信公司伊春分公司 备案:黑ICP备05005429号-1 内容管理: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站点地图 黑公网安备 23070202000001号 标识码2307000027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