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单桩低应变试验检测
| 根
| 346
| | | 2
| 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检测
| 根
| 18
| | | 注:含一切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报价格含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检测设备、检测所需材料、运输、装卸(含工地现场卸车费)、税费(增值税)、维保、采保费、二次搬运费、代理服务费、其他费用(如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 1、桩基检测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执行;
2、服务质量
2.1按照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工程施工、材料检测规范标准对本项目所使用的材料、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检测、出具真实报告。并进行交工验收检验、配合质量监督部门、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2.2按项目进度或甲方要求必要时跟踪服务检测,并在现场建立临时试验室,或在马鞍山市建立自有实验室及相应实验设备器材,试验工程师全局指导把关,应在需实验检测的项目具备实验条件后立即进行试验检测;检测报告必须及时(资料在得出结果后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真实、可靠;对不合格的检测结果及时上报以便及时整改。
2.3规范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工程施工、材料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3、付款方式:成交单位按甲方要求时间进行检测服务,采购人按照项目成交人提交合格检测报告后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
4、报价要求:
4.1此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162690.00元,超过此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4.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项目的单价和合计价。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总投标价等于各分项报价与各项费用之和,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所报价格含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检测设备、检测所需材料、运输、装卸(含工地现场卸车费)、税费(增值税)、维保、采保费、二次搬运费、代理服务费等。
4.4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行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和索赔的要求;供应商确保其所提供的询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5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采购公告所要求的内容。一经报价,除了不可抗力和采购人违约的情况外,不得以报价文件中没有列明细目为由要求增加或调整报价。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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