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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市公司租用办公用房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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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市公司租用办公用房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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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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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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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2023年度市公司租用办公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LX(2023020)
资金 其它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投资金额:345.0万元
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市公司租用办公用房项目
项目编号:HBLX(2023020)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地址:沧州市浮阳北大道7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运河区
采购预算:345万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2023年度市公司租用办公用房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自然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6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需提供;
(8)投标人应是具有出租房屋条件的房屋所有权人,房产权属清晰,无争议等问题;
(9)由于市公司属沧州市运河区行政管辖,因此房屋租赁位置须在沧州市运河区内。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3.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4.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对经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5.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
(对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严格实施禁入措施,按规定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以上内容由代理机构人员在报名环节和开标现场进行核实,在评标前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出现以上情况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获取文件提交资料:
(1)企业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件原件。
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5.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6.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6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对房产权属清晰,无争议等问题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房屋租赁位置在沧州市运河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房屋不动产权证明。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自然人提供:
1.投标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6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按手印);
4.投标人对房产权属清晰,无争议等问题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按手印);
5.提供房屋租赁位置在沧州市运河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房屋不动产权证明。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自然人签字及手印的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营者: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经营者身份证件原件。
授权代理人:须提供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5.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6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对房产权属清晰,无争议等问题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7.提供房屋租赁位置在沧州市运河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房屋不动产权证明;
8.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经营者不需提供。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
1、以上证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有效信息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不可扫描出投标人信息的,须提供原件。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其相应的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投标人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文件中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获取。
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沧州市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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