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资源再生利用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以资源再生利用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招标核[202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阜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阜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以资源再生利用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1.2建设地点:阜平县南湾产业园区;
2.1.3建设内容:园区总占地面积为1749亩,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110亩,二期占地面积约1639亩。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土方平整工程、道路平整工程、挡墙护坡工程、管线工程;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详见招标文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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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0 09:00至2023-06-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03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阜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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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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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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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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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段主任
| 联系人: | 王赫茗、焦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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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2-7221060
| 电话: | 0311-6805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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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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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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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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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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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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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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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