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拉运(苏北)
原油拉运(苏北)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1-2023-FZ151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负责采油厂各单井点的原油转运服务,保障原油生产的正常运行。项目工期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3〕16号,计划金额130万元(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3实施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泰州市、盐城市等生产区域。
2.4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主要根据生产任务,组织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化学品罐车对采油厂各井站油井生产的原油进行原油运输、配合油水井洗井、配合联合站切水、提供持有押运证件的人员等工作;要求保证至少2辆罐车、2名驾驶员及2名押运员,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车辆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年审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要求,且必须依法购置车辆保险。
2、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保证性能状况良好,运输前应完成特种车辆检修工作,严禁任何车辆出现带故障上路运营。
3、投标人保证现场施工人员服从招标人合理的调配和指挥,接受招标人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采纳合理意见,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4、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5、车辆运输过程中,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导致的火灾爆炸以及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事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程序。造成用户单位人员伤害、物资被损毁或偷盗等情况,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且有义务赔偿用户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若对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运输物资;运输过程中发生物资毁损、灭失、泄漏、坠落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含按现行油品价格赔偿用户单位油量损失的价格)。
7、投标人应为拉油车辆配备齐全完善的安全附件,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8、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后,根据招标人生产指令,有能力在7天内组织人员、设备入场,开始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3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
2、设备要求:须提供罐车至少2辆,每辆车容积不超过22立方米,提供行驶证、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罐体检验报告。
3、人员要求:原油运输驾驶员至少2人,且具有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资格(须提供证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及A2或以上驾驶证);押运员至少2人,具有押运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具有类似业绩。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6月29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
6.1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3〕8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8444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在备注一栏务必要备注好对应项目的招标编号。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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