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项目概况
漯河西城区2023年度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西采公开采购-2023-1 |
| 2、项目名称:漯河西城区2023年度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456,000.00元 |
最高限价:34560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Z20230027101 | 漯河西城区2023年度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项目 | 3456000 | 3456000 | 是
| 3456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4560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漯河西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拟通过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拨付工资、管理调配,公安分局负责人员使用。保安公司安排警务辅助人员约80名。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河南省外企业无需年审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提供《跨区域保安服务备案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2年1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12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5、代理费用收取 (1)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参照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西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
| 地址:漯河市西城区太白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max世界港 |
| 联系人:孙先生 |
| 联系方式:1356969062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鑫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47层4708 |
| 联系人:胡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951396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9513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