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2024年能源业务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2024年能源业务施工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BJCG-HBTTZB2306048,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5层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2024年能源业务施工服务项目。
本次招标采购主要用于换电柜、备电标准点位、低速车充电桩、7kw汽车充电桩、外市电改造等能源相关项目的建设施工服务。具体如下:
(一)土建、市电施工服务主要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换(充)电机柜、备电机柜混凝土基础,换(充)电机柜、备电机柜钢结构基础,预制混凝土基础、新建地网、搭接地网、城区破路施工、低压三相(架空,地埋,利旧管道/电力沟、附挂),低压单相(架空,地埋,利旧管道/电力沟、附挂),低压报装,过路顶管等其他施工及协调工作。
(二)设备安装主要内容:
包含能源设备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施工,换(充)电,备电机柜安装,UPS及动环设备安装调测,支架式、附墙式、立柱式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安装,汽车充电桩安装(慢充)、蓄电池安装及替换等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的辅材(包括熔丝、空开、铜鼻子、扎带、标签等)由施工方提供;
采购预算含税1630.82万元,详细内容如下:
2023-2024年能源施工服务项目需求预算(含税)
| 地市
| 换电新增点位
| 换电优化点位
| 新增备电点位
| 新增充电点位
| 外市电
| 投资预算(万元)
|
| 保定
| 17
| 108
| 100
| 80
| 80
| 119.23
|
沧州
| 0
| 69
| 100
| 800
| 70
| 184.05
|
承德
| 0
| 43
| 80
| 800
| 80
| 179.18
|
邯郸
| 0
| 48
| 100
| 88
| 60
| 86.54
|
衡水
| 0
| 38
| 50
| 120
| 50
| 69.23
|
廊坊
| 96
| 81
| 130
| 110
| 60
| 130.54
|
秦皇岛
| 0
| 58
| 90
| 95
| 50
| 80.96
|
石家庄
| 39
| 161
| 130
| 130
| 120
| 178.96
|
唐山
| 0
| 98
| 130
| 100
| 90
| 128.22
|
邢台
| 0
| 48
| 160
| 120
| 30
| 84.23
|
雄安
| 0
| 34
| 150
| 1200
| 180
| 307.55
|
张家口
| 0
| 51
| 90
| 120
| 50
| 82.13
|
全省 | 152
| 837
| 1310
| 3763
| 920
| 1630.82
|
注:采购规模是根据目前可预估的需求进行合理预估的结果,实际采购量以最终订单为准。
1.2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模式,最终施工费用以实际工程量审计结果进行费用结算。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者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方式,其中混凝土施工、钢结构基础施工模块、低速充电桩施工模块、雨棚施工模块、装修施工模块为包工包料方式,其余部分为甲供主材,乙方负责施工及辅材。
1.5工期: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7技术标准要求:必须达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相关要求。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要求,投标人在招标人给定的取费基值上填报统一的折扣系数,最高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1.9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地市划分为1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中标人数量、份额分配原则及实施地域如下:
| 序号 | 标段 | 中标人数量 | 份额 | 实施地域 |
| 1
| 标段1:保定
| 1
| 100%
| 保定市全域
|
| 2
| 标段2:沧州
| 1
| 100%
| 沧州市全域
|
3
| 标段3:承德
| 1
| 100%
| 承德市全域
|
4
| 标段4:邯郸
| 1
| 100%
| 邯郸市全域
|
5
| 标段5:衡水
| 1
| 100%
| 衡水市全域
|
6
| 标段6:廊坊
| 1
| 100%
| 廊坊市全域
|
7
| 标段7:秦皇岛
| 1
| 100%
| 秦皇岛市全域
|
8
| 标段8:石家庄
| 1
| 100%
| 石家庄市全域
|
9
| 标段9:唐山
| 1
| 100%
| 唐山市全域
|
10
| 标段10:邢台
| 1
| 100%
| 邢台市全域
|
11
| 标段11:雄安
| 1
| 100%
| 雄安全域
|
12
| 标段12:张家口
| 1
| 100%
| 张家口市全域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5个;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中标优先顺序,若不填写,则默认为按标段号的先后顺序。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国家电监会或国家能源局或派出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装、承修、承试均具备五级及以上);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同等或以上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1.6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7本项目要求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投标人为本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地市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投标人为本标段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市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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