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软件园路1号教学区D3栋四层412室供应商可前往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2265180064@)的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L-2023-111C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本项目为单价采购,未有明确项目预算金额。
| 小车(不配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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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型
| 全天(不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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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0公里(含)里程内
| 超出里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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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轿车
| 550元/天
| 2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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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V
| 650元/天
| 2.5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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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车(7座)
| 850元/天
| 3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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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大型客车(配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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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小时,400公里(含)里程内
| 超出里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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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巴(14座)
| 本市1000元/天
本省外市1700元/天
| 4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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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巴(33座)
| 本市1200元/天
本省外市2400元/天
| 6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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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巴(45~51座)
| 本市1400元/天
本省外市2800元/天
| 7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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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租车价格为最高限价(超过该报价上限将做无效投标处理),要求供应商每种车型的报价不能超过其对应的最高限价(报价折扣率不高于100%)。租价包含车辆租金、油费、路桥费、车辆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支出,不含停车费、司机服务费200元/天(固定价包干)及司机住宿费用。如采购人需要过夜,司机食宿费用由采购人另外支付,标准:350元/晚(包干),计入租车总费用。超里程费用、司机服务费、食宿费为固定单价,不需要供应商报价(不计入折扣率)。
(四)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考核达标,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1年,考核标准附后(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考核达标,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1年,考核标准附后(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在价格评审时,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以该办法为准。允许采用进口产品投标的项目报价不享受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报价不进行扣除。 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证明中应明确是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 未明确的按小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同时为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 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报价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在 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一个产品同时获得以上两个认证的,不重复计算)(提供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价格扣除 供应商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所提供农副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对所提供农副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价格扣除。提供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采用价格评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对供应商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珠海市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诚信情况,被记入系统诚信“黑名单”(但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 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 (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6、具有采购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采购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2023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软件园路1号教学区D3栋四层412室供应商可前往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2265180064@)的方式获取
方式:供应商可前往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2265180064@)的方式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软件园路1号教学区D3栋四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单价采购,未有明确项目预算金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方式:胡苑东联系电话:0756-3181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红龙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软件园路1号教学区D3栋四层412室
联系方式:刘雪颖 联系电话:18675626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苑东
电 话: 0756-318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