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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城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系统及信号灯维护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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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浦城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浦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12日 10:57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或邮件18146408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0.07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仲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2822255 |
| 采购单位 | 浦城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浦城县四贤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仲鹏0599-28222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星0599-2825650 |
项目概况
浦城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系统及信号灯维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或邮件18146408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MYPC2023-052
项目名称:浦城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系统及信号灯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7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7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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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C13020000】
| 浦城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系统及信号灯维护服务
| 1(项)
| 否
| 包含信号灯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的日常维护、抢修及巡查内容等。
| 30072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或邮件181464083@
方式:现场或通过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通过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座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邮箱,信息不全将导致报名不成功。
2、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公安局
地址:浦城县四贤大道
联系方式:冯仲鹏0599-2822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联系方式:何星0599-2825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仲鹏
电 话: 0599-282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