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晋安区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FJTH[TP]2023001
项目名称:2023年晋安区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566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
| 护眼灯
| 99(间)
| 否
| 按照《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师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 1,188,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的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1)。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采购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至2023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开标室1(总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开标室1(总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
联系方式:曾老师0591-83994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原营迹路南侧)恒力创富中心8层
联系方式:叶孟灵、林先乐、邱明芳0591-87878462转81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孟灵、林先乐、邱明芳
电 话: 0591-87878462转81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