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建阳区2023年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更正通知 |
|
公告名称: |
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建阳区2023年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更正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12 |
|
详细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MFJNPCG(2023)第02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阳区2023年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需在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的社工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需在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为10.0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现修改为:1、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方式,建阳区2023年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采用统一固定单价报价。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价格不列入评审因素,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价格分均按10分计算。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价,为无效投标。
3、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3日上午9:00整
现修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下午15:30分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东桥东路11号
联系方式:谢女士18960605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西城国际)高佳SOHO 写字楼803室
联系方式:肖女士、邓女士17359800287、13559320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邓女士
电 话: 17359800287、13559320076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