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项目水土保持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清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项目水土保持。
(2)服务期限:签的合同之日起至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项目验收合格止
(3)
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
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位于永清县老城东北部的王泊自流渠
(即武隆河)上,起于刘家务村西南刘家务闸处,止于南八里庄村东的南八里庄桥处,河道主槽长度12.4km。本次治理内容包括: (1)河道清淤疏渗:清淤疏渗主要是通过开挖和疏浚,首先对河道边坡进行清表及边坡修正,对局部段垃圾进行清运,清表厚度30cm,边坡坡比1:3:0。其次对河底进行清淤,清淤厚度0.3~0.5m,清除的污泥运至永清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距约15km。(2)提水工程:本段河道全长12.4km,需要设置节制闸和提水设备,采用泵闸一体化设备。(3)边坡生态修复两岸采用植生毯防护型式,进行绿化修复绿化面积36公顷(540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
投标具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资格,依法设立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财务要求:
(
1)上一年度(202
2
年)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财务报表(盖公章)】
3.1.3
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3.1.4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5
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
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6
-
13
日至
2023-
6-19日
(北京时间,下同)
,每日上午
09:00
时
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
至
17:00
时
,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7
-
3日
09:
3
0,
递
交地点
/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 -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永清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
永清县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第五大街酒吧街二层
D9
号
|
联系人:
|
刘子豪
|
联系人:
|
吕云昊
|
电话:
|
15933266744
|
电话:
|
0316-2689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