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乌鲁木齐警犬训练基地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jczt-2023-520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乌鲁木齐警犬训练基地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8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8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障警犬基地工作犬日常执法执勤,日常训练等需求,需采购工作犬训练用品。(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提供货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2023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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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新疆乌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李楠0991-8512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郭占霞、周惠、李斌、肖洁0991-2629781、18097782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占霞、周惠、李斌、肖洁
电 话: 1809778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