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五华县皇华中学食堂后勤第三方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梅县新县城大新路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WY2023002
项目名称:五华县皇华中学食堂后勤第三方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服务合同期限模式为“3+2”。即:合同分二期签订。第一期签订3年经营服务合同,第二期经考核通过后再签订2年续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2023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梅县新县城大新路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 )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县新县城大新路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2.购买招标文件需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从指定媒体下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皇华中学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岐岭镇府前路14号
联系方式:魏先生 0753-4801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
联系方式:黄小姐 0753-2569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0753-256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