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外单位通信线路租用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7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
项目名称:市外单位通信线路租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租用50M数字电路MSTP专线,用于军天湖监狱业务内网、视频会议、财务专网及监控视频传输、业务内网、财务专网、视频会议、监控视频及其他各类业务应用数据传输,线路质量符合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及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至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
方式:至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所需携带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被委托人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 5、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上资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单位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军天湖监狱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上海市军天湖监狱
联系方式:曹警官,0563-3048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
联系方式:马育东、19945758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育东
电 话: 19945758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