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长庆油田分公司石油预探井(石油评价井)钻井技术服务集中招标
2024-2026年长庆油田分公司石油预探井(石油评价井)钻井技术服务集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3-XA408-FW8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主要从事鄂尔多斯盆地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和销售等业务,工作区域横跨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4省。长庆油田2024-2026年钻井技术服务集中招标,是长庆油田“十四五”期间相关产能建设、勘探评价等工程技术服务的批量集中招标,涉及陕甘宁蒙等四个省的多个地区,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复的《长庆油田“十四五”发展规划》,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2 招标范围:包括2024年部署井,2025年、2026年实际施工井。具体施工合同按年度分期签订实施,当年施工井签订当年合同,以结算井号部署年度发布的造价指标作为最高限价。对于经业绩考核,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井控措施等不合格的施工单位,第二年度可不再签订合同。2024年石油预探井(石油评价井)钻井招标工作量412口井,需求钻机66支,其中30型钻机17支,40型钻机47支,50型钻机2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以实际部署工作量为准。2025年、2026年的工作量均在上年度工作量基础上适度调整,实际工作量按照当年产能建设部署进行相应调整。
2.3 标段划分:30型标段、40型标段、50型标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4服务期限:预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实际以招标工作量完成时间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自有队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
3.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开标当日未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长庆油田承包商管理系统被列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 设备(井架和绞车)须自有,取得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资质(含长庆油田资质)的以资质证书为据;未取得集团公司资质(含长庆资质)的应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发票开具日期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或国有企业可提供资产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从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否决投标人及其全部拟派队伍的投标:
(1)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的;
(2)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4)发生井喷失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井架倒塌事故的;
(5)恶意将长庆油田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为被告(被申请人)或第三人参加诉讼仲裁的;因自身原因,造成第三方与长庆油田分公司发生纠纷,给油田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承包商在长庆油田分公司矿权区域内实施侵权打井等侵犯油田公司合法权益行为的;
(7)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不及时组织抢险、不配合调查的。
4. 投标人拟派队伍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拟派队伍设备和人员达到配置要求,设备级别满足与所投标段需求的设备配置要求,配备要求见附件。
4.2 投标人拟派队伍从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否决拟派队伍的投标:
(1)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3)发生以下井筒质量事件之一的:
①未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和作业程序,导致出现低返、替空、窜槽现象,影响油气层封固和固井质量的;
②未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和作业程序,导致套管发生变形,严重影响后续施工作业的;
③未按设计要求使用入井材料和流体,给施工质量带来较大隐患的。
(4)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事件的;
(5)未及时上报井控险情延误处置时机,造成险情恶化的;
(6)转包项目,存在挂靠行为被查处通报的;
(7)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等相关证书证件的以及伪造钻井实施经验的;
(8)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9)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拖欠工人薪酬、亲属违规经商、案件查处、中标后未履约等行为,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仍被建设单位给予暂停招标选商资格和退出市场处理的。
4.3 实施经验要求:2021-2022年投标人拟派队伍至少具有1口油气探井(油气评价井)钻井方案实施经验。
4.4 投标人的拟派钻井队伍在本次2024-2026年长庆油田分公司钻井技术服务集中招标中同一设备设施不允许重复,招标只允许报1个标段;同一队伍在多个标段报名投标的,该队伍将被否决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②招标文件购买网址:2023年07月04日08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7.开标
7.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
8. 其他说明
8.1同一投标人在一个标段中,有多个拟派队伍的,所有队伍的投标报价必须一致,否则,将否决投标人在该标段的所有投标。
8.2 此次招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约定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的技术投标文件大小限制为500M,500M 客户端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删除电脑中原有投标客户端后解压安装即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转。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151号
邮编:710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明光路凤城五路十字东北角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二层
邮编:710000
联系人:王郭杨/张敏/崔永波
电话:029-68934546/15529557243/029-68934559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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