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鼓浪屿丽之岛游客供餐中心经营权租赁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立升净水设备)3楼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SMZB005-1(XC2023-006C1)
项目名称:鼓浪屿丽之岛游客供餐中心经营权租赁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租金底价:11667880.38/5年,总出租面积为1609.71㎡,其中:龙头路133号(一层沿街店面直管公房)建筑面积134㎡,租金底价:647元/㎡•月;龙头路133号(一层沿街店面以外)一层,夹层,二、三层,建筑面积1475.71㎡,租金底价:76.5元/㎡•月。用途为:商业(餐饮)、办公。租赁期5年,含3个月装修免租期,租金自第三个合同年起每年递增2%,供应商须报分项报价,并汇总总价。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龙头路133号。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本项目不允许自然人、分公司以及联合体参与投标。(2)投标人为企业的,信用查询:2.1、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2.5、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在承租方面有诉讼、纠纷、擅自转租等记录。提供承诺函佐证。(4)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原件。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5)投标人应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所有条款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6)有实际餐饮实体的公司,具有丰富的餐饮管理经营经验和良好信誉。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7)2018年1月1日以来,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无任何消防安全以及债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佐证,若存在虚假响应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立升净水设备)3楼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传真:0592-2218566。财务室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购标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592-2280599。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23,开标室6(具体详见大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
1、本项目承租期间承租人须向招租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租金(中标价)缴交。承租期满时,承租人无过错行为,则由招租人无息退还。
2、本项目含3个月装修免租期,不收取租金(本合同生效之日为装修免租期首日),该三个月装修免租期计入5年租赁期内。房屋打包出租,投标人中标按照合同包为单位,整体出租。投标人可联系采购人自行踏勘店面,了解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视同认同店面存在瑕疵及现状,中标后不得提出异议。
3、场地租金每半年缴交一次,租金自第三个合同年起每年递增2%。本合同正式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
4、请竞租人注意查看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缴交账户,避免交错账户。
5、承租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租赁合同的,招租人重新组织招租。
6、因《鼓浪屿直管非住宅公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已到期,关于租金相关优惠条款已废止,承租人不再享受租金优惠。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人根据《鼓浪屿直管非住宅公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租金优惠。
7、投标人应承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履约过程中不得存在将供餐中心的控制权或经营权等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不得利用供餐中心从事非法经营或者犯罪等违法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出现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经营权,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时的相关约定对承租人进行追究赔偿。
8、投标人应承诺:若取得本项目承租权:
(1)、投标人自行承担供餐中心场所内的保安、清洁卫生、电力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更换、大修及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
(2)、投标人保证在履约期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同时,在履约期间承担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备注:意向竞标人或竞买人在报名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三)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协议(若有);
(四)有实际餐饮实体的公司,具有丰富的餐饮管理经营经验和良好信誉。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莲花支行
帐号:12947010010017429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晃岩路62号
联系方式:陈工,15960286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6号之一第3层
联系方式:0592-2219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0592-221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