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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
|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或件或截图加盖公章,按顺序用A4规格编制封面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证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原件和报名资料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登记,且提供原件核对(除网页截图或网页件外),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不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须同时提供其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
3.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件;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 注: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须同时提供其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
3.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件;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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