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282023000032
二、项目名称: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四川铭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路101号1栋2层1号 | 926,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铭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1 | 工程设计服务 |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1.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或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评审时间)前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提交成果资料(达到初设阶段的各单体工程设计图、项目概算书、平面图等),并对其质量负责。 2.1.2供应商在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对本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成果资料(各单体工程设计图、项目概算书、平面图等),并对其质量负责。 2.1.3供应商在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对本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30日内完成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含造价咨询)等的编制,提交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2.1.4供应商完成本项目上图入库工作。 2.2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经凉山州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概算书等资料肆套、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陆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贰套,电子资料各壹套(U盘)。 2.3人员、时间等要求: 2.3.1本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程设计等工作定于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工,开工后供应商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并选派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施工设计项目的技术人员,作为实施方案编制、施工设计等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应派出本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施工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踏勘。并在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要求的时间前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并提交成果(送审稿),待凉山州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按专家的要求修改完善,并提交经评审专家复核的成果资料。 2.3.2实施方案的编制完成时间为中标后30日内(或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评审时间前)。 2.3.3施工设计完成时间以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对本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15日内(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 2.3.4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含造价咨询)等的编制完成时间以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对本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30日内(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 2.3.5完成本项目上图入库工作。 2.4工作有效期限以采购人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2.5技术标准: 2.5.1技术服务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 2.5.2项目作业范围及设计主要技术标准 2.5.2.1项目作业范围:将项目重点区域进行1:500地形图测量,非重点区域进行1:2000地形图调绘测量;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规划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及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的编制工作;并且通过州级评审和省级审核通过。 2.5.2.2主要技术标准 2.5.2.2.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DB51/1872-2014)等规范。 2.5.3.测绘技术标准及要求 2.5.3.1测绘内容包括:按实地现状测绘项目区1:2000现状图、重点区域进行1:500地形图测量。 2.5.3.2平面坐标系统应采用国家统一的坐标系统,即项目坐标采用2000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2.5.3.3项目区内有关的沟、渠、路、桥、水系、村名等在图上标示出来。 2.5.3.4图件制作要符合制图要求,图例符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及GB/T5791、GB/T7929。 2.5.4施工设计(含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设计)要符合水利工程设计规程规范等有关规范。预算编制要符合《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6年)、《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7年)等有关规范。 2.5.5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的编制要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等有关规范。 2.5.6.工作内容 2.5.6.1在项目区开展测绘、规划和施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做好现场踏勘工作。 2.5.6.2现场踏勘后应与采购人共同商榷项目区布局方案,方案应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和标准,包括节水灌溉工程设计。 2.5.6.3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测绘、规划和施工设计,按《四川省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进行实施方案编制,并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 2.5.6.4必须确保项目获得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评审通过。 2.5.7.提交成果要求: 2.5.7.1项目实施方案、概算书等资料肆套、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陆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贰套,电子资料各壹套(U盘) 2.5.7.2规划和施工设计交付的成果: 2.5.7.2.1施工设计成果①实施方案;②项目规划设计图及项目区工程布局图(比例尺1:2000);③各单体工程设计横纵断面图册及工程量清单(田形调整和坡改梯比例尺1:500);④项目概算书及说明。提交文本4套,及电子版本1套(U盘)。⑤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提交文本2套,及电子版本1套(U盘)。设计图采用AUTOCAD软件,电子文档为“.dwg”文件。水利工程预算编制采用青山水利造价系统软件,电子文档为“.qhf”文件。 2.5.8.评审要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实施方案按要求通过上级部门评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通过相关部门评审;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通过财评中心等相关部门评审;核心区地形测绘等满足田型调整工程量和土地面积增减计算。 2.6勘测设计成果资料的形成必须到实施现场踏勘和实测,同时要广泛听取业主、当地乡(镇)村社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形成的图件和数量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能做到按图施工。 2.7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实施阶段的设计有关服务,包括设计交底、一般设计变更及施工技术指导等; 2.8后续服务:设计中选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及时解决现场的相关问题,包括施工设计图变更等有关事宜。服务期限为项目完成州级验收。 2.9成果归属:采购人享有拟采购项目设计成果的著作权,项目勘测成果和设计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具有相关成果的署名权。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或者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工程,确实因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需要而要做发表的需征得采购人同意,若因此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 | 按合同约定 |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全部服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和磋商文件的相关技术、服务要求。 | 926,2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光奎
、
田梅
、
邹奕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普格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新建南路345号
联系方式:
0834-4774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鸿哲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昌市高枧乡团结安置小区-北门(旁二楼)
联系方式:
0834-3448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四川鸿哲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834-3448697
四川鸿哲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3日
相关附件: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磋商文件(2023053001).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