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镇平县公安局S330省道镇平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区间测速、黄闪灯、交通标线标牌安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镇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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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GK-2023-45 |
| 2、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安局S330省道镇平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区间测速、黄闪灯、交通标线标牌安装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6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6500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4113240420230613001001 | 镇平县公安局S330省道镇平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区间测速、黄闪灯、交通标线标牌安装采购项目-1标段 | 1748020 | 1748020 | 是 | 174802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748020 | | 2 | 4113240420230613001002 | 镇平县公安局S330省道镇平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区间测速、黄闪灯、交通标线标牌安装采购项目-2标段 | 1412920 | 1412920 | 是 | 141292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412920 | | 3 | 4113240420230613001003 | 镇平县公安局S330省道镇平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区间测速、黄闪灯、交通标线标牌安装采购项目-3标段 | 489060 | 489060 | 是 | 48906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489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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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包1 镇平县公安局S330省道镇平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区间测速、黄闪灯、交通标线标牌安装采购项目-1标段 1748020 1748020 2 包2 镇平县公安局S330省道镇平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区间测速、黄闪灯、交通标线标牌安装采购项目-2标段 1412920 1412920 3 包3 镇平县公安局S330省道镇平段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区间测速、黄闪灯、交通标线标牌安装采购项目-3标段 489060 489060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安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需提供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资格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14日 至 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镇平县)》( (河南省·镇平县)-网上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该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开标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手册地址(资料下载—文件下载中下载),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拨打技术电话:17337179764/18137798463 (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等候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才可以签到,签到时间段系统设定为20分钟,错过签到时间段, 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造成未能及时解密的情况导致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时间段截止后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4)监督人:镇平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77-65910598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镇平县公安局 |
| 地址:南阳市镇平县玉神南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38387135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瀚海璞丽中心A座1107号 |
| 联系人:闫女士 |
| 联系方式:1359825191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
| 联系方式:13598251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