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数字化乳腺影像系统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ZX)2023-029-1
项目名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数字化乳腺影像系统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数字化乳腺影像系统维修
| 否
| 1(项)
| 360000
| 360000
| 36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维修服务(详见故障情况)交付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中小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1)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2021 或 2022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至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09室
方式: 现场获取:到我司办公地点现场获取文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提供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交的获取材料后受理。邮件获取: ①.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zhongdazb@(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标书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我司按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邮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帐户信息(招标文件获取费用、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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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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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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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联系方式:洪工0591-87555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09
联系方式:陈弘莉、王燕燕、邱玉婷0591-88231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弘莉
电 话: 0591-8823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