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沙县区大洛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鼎城5幢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永明政招沙[2023]第003号
项目名称:沙县区大洛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
询价邀请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人民政府商品有机肥(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现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永明政招沙[2023]第003号。
2、询价内容及要求: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 询价内容及要求
|
| 一
| 商品有机肥
| 1批
| 232000元整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 详见询价通知书
第四章
|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农业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含临时)。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须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4、报名
4.1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从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节假日除外)0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询价通知书地址: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鼎城5幢701室)。
4.3询价通知书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纸质询价通知书与电子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4.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20日09:00(北京时间)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沙县金鼎城5幢701室)。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日之前,以电话或信函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女士联系方法:13507551667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金鼎城5幢701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法:1366696403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须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农业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含临时)(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4)投标人须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鼎城5幢701室)
方式:询价通知书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鼎城5幢701室)购买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鼎城5幢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鼎城5幢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唐女士、13507551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5幢701室
联系方式:林先生、13666964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 1350755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