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大型客车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购置大型客车2辆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000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1.经过采购人两次询价采购,只有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响应。所以经过专家论证认为符合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的客车较少,并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采购大型客车限制在45万元以内,满足上述要求的只有宇通客车T7一款车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中办发[2017] 7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三条明要求“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在国产自主品牌中7米段公务接待调研车辆中即满足参数要求且售价在45万元以内的中大型客车中,经过专家查询论证仅有宇通T7能够满足。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 2.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刘庆 | 鹤煤集团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胡光亮 | 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郭传奇 | 鹤壁技师学院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3年06月13日17时50分至2023年06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3年06月13日17时50分至2023年06月20日23时59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意见函以书面形式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以意见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或未按要求提出的意见函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地址:九州路131号市政府院内 |
| 联系人:汪汇慧 |
| 联系方式:0392-3328992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淇滨区九州路西段鹏森大厦四层 |
| 联系人:娄利杰 |
| 联系方式:13633926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