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CPPQ-A4-4地块超前钻服务-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CPPQ-A4-4地块超前钻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15 |
|
详细内容:
|
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CPPQ-A4-4地块超前钻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CPPQ-A4-4地块开发项目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440112-04-01-92271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厦广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均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均为 100% ,招标人为广州厦广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CPPQ-A4-4地块超前钻服务。2.1.2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0111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01117平方米。一共包含3个地块,总建筑面积约324257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225000平方米,地下室约9100平方米。其中AG0119060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AG0119061地块为服务设施用地(R22),AG0119065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商业和公共建筑,以及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市政道路设施等。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萝岭路以东、长贤路以南。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总额暂定81486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暂定165795.549392万元。2.2 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CPPQ-A4-4地块超前钻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如下:(1)按照设计图纸完成预查孔、勘察孔布置、钻孔和钻孔回灌工作(含钻探位置的地面标注及测量放线工作);(2)进行土样室内试验、原位试验、微风化面层岩样做抗压试验;(3)形成书面超前钻勘察报告(包括钻孔地质柱状图、单轴抗压试验报告、岩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等内容并提出各基础终挖位置或各桩孔的终孔深度建议);(4)承包人必须配合进行超前钻部分的桩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按要求完成超前钻勘察工作,技术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具体内容技术要求需符合超前钻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2.3服务工期:超前钻服务工期为90日历天,自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之日起计。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2.2.4招标控制价:超前钻费用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90元/米,暂定工程量94500米,本次超前钻勘察费最高投标总限价为人民币8505000.00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7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条。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3日16时00分至2023年07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6.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3年06月13日16时00分至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6.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6.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址:广州市黄埔区摇田河大街79号1101房自编1108室电 话:020-31702012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州厦广仕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摇田河大街79号1101房自编1108室联 系 人:陈工 电话:020-317020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联 系 人:张工 电话:18578637372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厦广仕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受理人:陈工异议受理电话:020-3170201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摇田河大街79号1101房自编1108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监管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