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车辆定点维修商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188号尊茂银都酒店行政办公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SLCS-2023-017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乌鲁木齐市区内招选1家车辆装备定点维修商,合约期为1年(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祥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商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汽车维修以上资质(含)和汽车配件销售资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5)供应商近三年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如供应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188号尊茂银都酒店行政办公楼4楼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或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扫描不出按未携带处理),另须单另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缺一不可。)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 188 号尊茂银都酒店行政办公楼 3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 188 号尊茂银都酒店行政办公楼 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谢队长:0991-5986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思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188号尊茂银都酒店行政办公楼4楼
联系方式:吴工:13579236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1357923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