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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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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灌云县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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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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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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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灌云县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标段)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6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编号:320723-F-ZC3207230002023000034-3
2.标段名称:灌云县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标段)
3.预算金额:人民币1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标。
4.采购需求:灌云县财政局为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精炼高效、能力胜任”的原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社会咨询、高等院校等机构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等工作。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标段为灌云县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标段),具体工作量详见项目需求。
注: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按一标段至四标段的顺序进行。每个投标人对该项目的四个标段均可参与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按一标段至四标段顺序在灌云县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的前面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标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排名顺延,以此类推。
5.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交付。
6.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5日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以后可以对该项目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09:00:0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7 月6日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灌云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常苏芹
采购人联系电话:0518-88831519
采购人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中路3号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中路78-2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1599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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