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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测井公司中油测井(塔里木)井筒完整性扫描成像测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测井公司中油测井(塔里木)井筒完整性扫描成像测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3-06-15
详细内容:

中油测井(塔里木)井筒完整性扫描成像测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中油测井(塔里木)井筒完整性扫描成像测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ZY23-XJT11-FK15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塔里木油田储气库井筒完整性评价测井,需要寻求井筒完整性评价测井仪器,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该项目预计工作量约15口井,通过井筒完整性测井仪器完成井筒固井质量评价服务、套损评价服务及套管居中度评价服务。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测井车辆及人员,投标人提供井筒完整性扫描成像设备,包括地面系统、井下仪器、辅助设备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作业现场提供操作技术人员;负责相关技术培训;提供相应解释软件,负责资料解释,并提出指导意见等相关技术服务。

服务标准:提供完好的设备,设备无故障和隐患,必须符合塔里木分公司HSE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仪器所测曲线满足《测井原始资料质量要求》Q/SY TZ 0060—2016的质量要求。不得出现质量事故,在人员、设备、资料解释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负责仪器维修保养并对测井施工进行指导,同时完成全部资料处理与最终解释成果汇报。

在塔里木油田或者甲方指定地点开展筒完整性扫描成像测井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18井次,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交付时间:按照油田建设方的施工进度按期完成井筒完整性扫描成像测井技术服务。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施工地点: 中油测井塔里木区域服务井区。

2.5 标段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无

3.3装备要求:

无

3.4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解释人员至少1人,操作工程师至少1人,其中操作工程师应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井控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2)操作工程师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井控证正反面扫描件;(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 style="margin-left: 22.4pt;">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ref="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年6月14日08:00至2023年6月19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 涛

电 话:0996-2174933

邮 箱:1597020848@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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