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2023年电池架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NTT-ZB-2023-00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的物资为通用型电池架,具体物资清单见下表:
| 物资名称 | 规格 | 预估数量 | 备注 |
| 电池架
| 600*600*1200mm
| 1510(套)
| 适用于机房内站点(材料包含架体、汇流排、L型托板及绝缘胶盖等)
|
600*600*1600mm
| 5550(套)
|
L型托板
| 按技术规范书要求
| 21180(个)
| 适用于一体化机柜站点(材料包含L型托板及螺栓等)
|
汇流排
| 按技术规范书要求
| 14120(个)
| 适用于一体化机柜站点(材料包含汇流排安装面板、汇流排、绝缘胶盖及螺栓等)
|
备注:本次采购电池架材质为Q235冷轧钢板,1200mm的整机承重不小于320kg,1600mm的整机承重不小于42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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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金额约为723.87万元,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政策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1.3合同期限: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本合同含税上限总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上述期限以最先到达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含税上限总金额的,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含税上限总金额执行完毕。
1.4标包划分:本次集中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全省分为2个份额,选取2名中标人,按照综合得分排名对应的份额如下:
| 综合排名 | 实施份额 | 份额占比 | 不含税合计金额(万元) |
| 第一名
| 份额一
| 60%
| 434.32
|
第二名
| 份额二
| 40%
| 289.55
|
合计
| 100%
| 723.87
|
1.5供货期:本项目交货期为接到招标人订单后14个日历日内(含)到货完毕送至指定地点,具体以承诺时间为准。
1.6质保期:质保期为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具体以承诺时间为准。
1.7产品质量要求:满足工信部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有关的质量、安全、验收的管理规定,满足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及验收要求。
1.8最高投标限价:设置不含税上限单价的10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整体折扣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即电池架类产品供应业绩)。
注:①合同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若合同关键页未签署时间或签署时间不在要求范围内的均不认可。
②上述业绩是指电池架供应业绩,投标人如提供包含其他类货物的合同,需单独列出电池架的供应业绩,其他非该类产品的供应业绩金额不予统计。
③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明确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无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2.4投标人须提供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电池架(规格:600*600*1200mm和600*600*1600mm)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结论应为合格或符合),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及可供查询的证明检测报告真实性的材料(如检测报告查验网址等),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2.5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的制造商声明。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5日发布公告之时至2023年6月20日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电子采购平台将无法进行文件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及CA办理】”。
4.2.2完成注册后,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招标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方式
4.4.1潜在投标人除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外,需登录中通服供应链公司-电子招标平台(
4.4.2审核通过的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通过银行转账/扫码支付方式支付至公告下方的招标代理账户,建议备注“电池架产品”,并将转账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电话告知,需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费用确认后方可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注: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通服供应链公司-电子招标平台(
4.4.3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不提供纸质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将自动推送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时3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杉木路中交中央公园D3区31栋湖南铁塔大楼。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样品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1楼(建议投标人提前递交)。
样品递交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规格为不小于600*600*400mm的电池架样品(包括架体、汇流排、L型托板及绝缘胶盖)。
样品递交联系人:聂芷梦(18907367222)
7.投标人注册及CA办理
7.1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1)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2)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7.2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CA证书办理
使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办理CA并确保其有效,用于编制投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无需CA。
CA办理流程: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7.3平台操作咨询
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方式详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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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隆平路218号中房瑞致小区3号地块31栋办公楼801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大院二栋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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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聂芷梦、吴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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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电 话:18907367222、1587409146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890736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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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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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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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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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账 号:311091004385002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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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