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FJ-00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高压加热器、给水泵汽轮机设备采购等6个标段已由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兴县
2.2.项目规模:2×35万千瓦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4/16-FJ-00301
| 高压加热器设备
| 6台成套高压加热器、2台外式蒸汽冷却器。
| 500
|
CHDTDZ084/16-FJ-00302
| 除氧器设备
| 2台成套设备,1316t/h,P=1.125MPa,出口含氧量≤5μg/L。
| 200
|
CHDTDZ084/16-FJ-00303
| 给水泵汽轮机
| 2台成套给水泵驱动小汽轮机。
| 500
|
CHDTDZ084/16-FJ-00304
| 锅炉给水泵
| 汽动给水泵组、启动(备用)电泵组。
| 500
|
CHDTDZ084/16-FJ-00305
| 凝结水泵设备
| 4台成套6KV高压变频电机驱动凝结水泵,不含变频器设备,1098t/h。进口/出口压力:11kPa/4.3MPa。
| 200
|
CHDTDZ084/16-FJ-00306
| 汽机房行车(主厂房桥式起重机)
| 2台用于主厂房的成套桥式起重机设备及滑触线,80/20t/h。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压加热器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产、停产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7.投标人必须是高压加热器生产厂家。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5台300MW等级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电厂项目的高压加热器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和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用户证明、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除氧器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产、停产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7.投标人必须是除氧器生产厂家。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5台300MW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或(超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除氧器设备的投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合同和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用户证明、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给水泵汽轮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产、停产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7.投标人必须是给水泵汽轮机生产厂家。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5台3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给水泵汽轮机的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和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用户证明、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锅炉给水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产、停产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7.投标人必须是锅炉给水泵生产厂家。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5台300MW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或(超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锅炉给水泵设备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合同和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用户证明(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凝结水泵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产、停产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7.投标人必须是凝结水泵生产厂家。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5台300 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凝结水泵的投运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合同和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用户证明、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汽机房行车(主厂房桥式起重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产、停产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7.投标人必须是汽机房行车生产厂家。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A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5个300MW机组等级及以上电厂项目工程,起重重量不小于80t的汽机房行车投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和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用户证明、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16 13:30到2023-06-26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7-10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3-07-10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右下角→按照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段红飞
| 010-51969855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杨 光
| 0477-8338500
|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右下角→按照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党乐乐
| 1051965172
|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兴县
联 系 人: 陈 伟
电 话: 0358-6366328
电子邮件: 785515585@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10-83565858(关于招标项目本身的问题、如果电话不能接通请发邮件)、010-62228787-666(关于平台操作使用的问题)
邮 箱:zhang-jian@
服务质量监督邮箱:zhaobiaoerbu@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10-62228787-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