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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3-42
2、项目名称: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6721195.4元
最高限价:26721195.4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1
| 第一标段
| 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5704114.6
| 5704114.6
| 否
|
2
| 第二标段
| 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4259900.88
| 4259900.88
| 否
|
3
| 第三标段
| 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3988155.51
| 3988155.51
| 否
|
4
| 第四标段
| 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3860164.26
| 3860164.26
| 否
|
5
| 第五标段
| 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4040239.32
| 4040239.32
| 否
|
6
| 第六标段
| 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照明
| 4396143.95
| 4396143.95
| 否
|
7
| 第七标段
| 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 财政投资评审金额的1.8%
| 财政投资评审金额的1.8%
| 否
|
五、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5.1、项目概况:叶县九龙路、广场东街、广场西街、德化街、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其中九龙路主要改造内容为道路加宽,人行道改造等内容施工,玄武大道主要改造内容为现状道路人行道外侧至住户边改造等内容施工,其余道路主要改造内容为人行道改造等内容施工、照明、监理。
5.2标段划分:共分为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二标段: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三标段: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四标段: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五标段: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六标段:叶县九龙路、广场东街、广场西街、德化街、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照明(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七标段:叶县九龙路、广场东街、广场西街、德化街、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5.3、招标范围:第一、二、三、四、五、六标段: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第七标段:施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5.4、质量要求:合格。
5.5、工期:第一标段:90 日历天;第二标段:90日历天;第三标段: 90 日历天;第四标段: 90 日历天;第五标段: 90 日历天;第六标段: 90 日历天;第七标段:施工中标工期加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一、二、三、四、五、六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1.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1.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3.2第七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3.3、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项目机构管理组成人员不能重复,只能中一个标段。
七、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2023年6月16日 0点0分至2023年7月5日23点59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日24时)。
7.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7.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办理CA证书:
7.4、售价:0 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20分。
8.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23年7月6日9 时20分。
9.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同时发布。
十一、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若有投诉,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220054823795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8085369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叶县广安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7698280009
招标代理信息
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78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673974130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