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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工程勘测定界技术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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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工程勘测定界技术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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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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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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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工程勘测定界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采购人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工程勘测定界技术服务
2.2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987023
2.3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4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及新郑市境内,自新郑东站接轨引出,沿既有铁路通道位置并行炎黄大道向东行进,下穿京广客专、京港澳高速、郑万高铁、郑阜高铁后,于岗李乡北侧、规划郑州国际铁路港西作业区西南侧新建郑州国际港西站,出站后线路继续东行进入规划郑州国际铁路港东作业区,并于大马乡北侧设郑州国际港东站,线路全长22.770km。新建联络线自京广铁路新郑站南端咽喉下行侧接轨引出后,线路以R=250m曲线半径左转上跨炎黄大道后与既有新开铁路并行向东引入新郑东站,新建线路全长0.928km。
2.5采购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完成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征地范围内土地的地类调查和测绘;
2.完成征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界线调查和测绘;
3.编制勘测定界图(1:2000)、进行面积量算和汇总;
4.完成征地范围红线放样、布设控制点等;
5.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图(包含界址点汇总表)、撰写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成果需符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报批要求;
6.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系统录入、审核、上报;
7.专用铁路线位调整引起的土地补勘补测等相关内容;
8.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土地报批农转用审批阶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土地供应阶段、产权登记阶段等工作相关内容;
9.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10.配合业主单位的其他报批手续相关工作;
1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配合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相关图件,待土地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期满,补充耕地确认单、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社保审核意见取得后,内网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
2.8其他要求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响应人应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3响应人近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勘测定界技术服务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路径仅供参考,以“信用中国”网站最新查询路径为准。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
3.5.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
3.5.6其他:无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6条款)进行核实查询、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采购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
4.2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 6 月 17日至2023年 6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原招采网(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
4.4 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 6月 28日上午9 时 00分。响应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响应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人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响应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B塔8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58551101
监督单位: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58551105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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